2025年01月08日 星期三
锐评
生命安全教育不能走偏了
张 昊

    近日,广东某学校组织开展“珍惜生命”主题班会,要求所有学生签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学生“若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等内容。对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已责令该校立即收回并予以作废处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说明。

    学校让学生签订包含不当内容的承诺书,不仅作用甚微,还容易引起家长的反感,也不利于学生对学校产生归属感。这虽然是一个偶发事件,但客观上也暴露了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的问题。

    一是生命安全教育形式化。一些地方和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不是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如何逃避责任的角度进行规划和设计。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就是一个生动的案例。此外,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假演练、假材料等不胜枚举,学校将一切都准备得非常翔实,但不少都是无用功,只是为检查而做,为免责而做,这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缺乏必要的技术含量。一些地方或学校在生命安全教育方面耗费不少精力,效果却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复性动作多,技术性不强。这就需要各地安全部门深入学校,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师生,进而提高各种演练的含金量。

    二是进校检查泛滥化。学校的消防检查、防欺凌检查等一波接一波,层层查、交互查、反复查,不考虑各校的实际情况,以至于学校仅是迎查做材料一项工作就耗费大量人力,哪有时间和精力再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其实,与其多检查,不如为学校多做技术指导或援助安全设施设备,不会加重学校的负担,也能更好地落实生命安全教育。拒绝安全治理的简单化、粗暴化,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多做新提升,改变旧思路。生命安全教育是一件严肃的事,不可草率。

    现实中,由于生命安全教育不到位,加之受种种不良因素影响和错误思潮的腐蚀,学生群体中出现了漠视生命的现象,诸如大学生虐猫事件、残害流浪狗事件以及种种极端事件。这给生命安全教育敲响了警钟,需要学校不失时机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正像时下不少人所说的,人生路上遇到的沟沟坎坎等一些糟心事,除了生死之外其余的不值一提。如果学生连生死都不当回事,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这不仅是学校教育的缺位,也是家庭教育的缺位。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科学设计,将生命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目标,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确保严、细、实。家长也应做好引导和示范,在日常生活中爱护动植物,友爱四邻,善待他人。社会相关机构也应做好宣传,积极开展珍爱生命方面的报道,营造宽容和善的社会大环境,为学校和家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营造氛围。家校社只有守好各自的“一段渠”,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才能画出同心共治的最大同心圆。

    不可否认的是,学校在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过程中确实会遇到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即学生在校发生人身伤害甚至极端事件后责任如何划分。

    为了推卸或减少责任,一些学校让学生或家长签承诺书似乎成了一种常规管理方式,好像责任书一签,学校就可以放下责任的包袱。校园内所有人身伤害事件都与学校有关,事实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学校责任的大小与学生或家长签不签责任书关联不大,而与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息息相关。比如安全工作是否做细,“三防”措施能否到位,该维修的是否已经维修,该告诫的是否已经告诫,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才能说学校尽到了应尽之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细化了各主体的权责利,学校应当根据规定把安全教育落实好,做好细化,压实责任。这既是立德树人的要求,也是以生为本的体现。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