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看似小事的校园管理案例,折射出当前教育管理中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如何平衡制度的严谨与教育的温度? 对学校来说,教学秩序不容扰乱。教师具有时间观念不仅是守纪的体现,更是践行以身作则的教育理念。从这个角度看,即便迟到1分钟也不能被视为无伤大雅。学校按照规定处理无可厚非。既然如此,事件为何引发了不同观点?问题在于规则的设定与执行应具有教育理性,而非管理机械。在这起事件中,教师仅迟到1分钟,教学内容未缺失,课堂进度未受影响,也无学生投诉,从教学效果而言并未造成实质性损害。而校方将这一轻微偏差定义为“教学事故”并扣除教师工作量、教学绩效,显然未能体现出制度应有的层次与弹性。 “教学事故”原本是为严肃处理严重违反教学规范、影响学生权益的行为设定的。倘若将迟到1分钟等轻微偏差也纳入其中,不仅会泛化事故概念,还可能削弱真正违规行为应有的处理力度。实际上,这样的处理方式未必能带来更好的教学秩序,反而可能因为教师对制度缺乏认同,带来管理执行的内耗。 管理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制度是否明确,更取决于其是否被理解、被接受。真正有效的制度既要有红线,也要留有空间和温度。比如,是否可以增加一次提醒机会,是否可以将首次迟到与屡次违纪加以区分,是否可以引入对实际教学影响的评估而非仅凭时间节点打板子?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以绝对时间标准界定教学行为正当与否的做法可能掩盖了对教学实质内容的关注。当制度过分关注“是否按点走进教室”,而较少关注“是否激发学生思考”“是否完成教学目标”,可能会逐步偏离教育的核心,陷入形式主义的误区。 教师的职责从来都不是打卡式完成课时,而是承担引导、激励、塑造学生的育人责任。当教学评价体系越来越向量化、机械化倾斜时,师生对教育价值的理解可能陷入狭隘。 教育的本质是对人的唤醒和塑造,规则是基础但不是全部。若制度的“绳尺”不能精准落在育人目标上,设置再多考勤系统也难以真正实现有序教学。教育有序更要有光,在制度与温度之间找到恰当的尺度,才是真正的管理智慧。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联合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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