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的根在于其非功利性,在于超越个体得失的教育情怀。当个别教师将支教作为个人职业进阶的跳板或镀金的途径,有的人便开始混日子,只待期限一到便匆匆撤离。这种行为逻辑与支教初衷背道而驰。 关于变味儿的支教,有人将责任归咎于个体的功利化,我以为这有失偏颇。支教功利化现象的背后,我们还要看到制度的不完善、资源的错配和监管的缺位。 支教的初衷是弥补城乡教育的差距,优化教育资源并推动教育公平。一些地区的支教政策制定者深明其意,所以将教师关心的职称评聘与支教硬性关联,以激发教师支教的积极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支教成为职称评聘的一个必要条件,难免有些教师以功利的心态对待支教工作,有些人甚至在乡村学校消极怠工。这样的支教不仅无法真正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还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落实物质保障。政策预期与现实体验之间巨大的差距无形中也助长了部分教师对“实际收益”的过度关注,将目光从“育人”转向“利己”。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资源错配。当前支教模式多以城市优秀教师下沉为主,缺乏对乡村教育真正需求的精确诊断,比如一些支教单位不是派出优秀的教师,而是派最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或绩效差、边缘化的教师去支教。这种单边推送行为容易导致供需错位,即城市教师带着固有经验而来,却未必契合乡村学校的真实情境与学生需求。当资源投放未能精准对接需求,支教应有的效能便难以充分释放,其价值光芒自然暗淡。 此外还有监管的缺位。教育管理部门对支教效果缺乏跟踪,部分学校在执行支教政策时应付了事而非解决问题,对支教成果的考评也流于表面。事实上,如果支教效果不是由专业团队或人员分析、评估,只是让支教方或官方唱独角戏,支教难免会被形式主义裹挟。 让支教回归本原,焕发持久生命力,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与价值的重塑。 首先,制度设计要刚柔并济,重在落实。职称评聘方面,对支教经历的倾斜应转化为清晰、透明、可量化的评价细则,健全激励机制,重视支教效果的评估。同时,建立省级统筹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确保生活补贴、交通补助等刚性支出按时足额到位,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其次,资源匹配需要精准高效,强化专业培训,加强资源保障与监督。变“上啥吃啥”为“吃啥上啥”,建立科学的乡村学校需求评估体系,依据学科缺口、教师结构、学生特点等精准画像,按需选派最契合的支教力量。 最后,价值引领要回归本源。在全社会及教育系统大力弘扬支教精神的核心,而且宣传不止步于个人功绩的叙事,要展现支教带来的真实改变与双向成长,引导教师将支教内化为实现教育理想、践行社会责任的崇高选择。 支教的价值在于它能够超越地理阻隔与资源的鸿沟,将知识的光热送达最需要的角落。当我们以制度保障其根基,以精准提升其效能,以价值重铸其灵魂,支教的效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单位系陕西省西安市田家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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