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强调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体现了鲜明的治理导向。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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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广大中小学教师作为立德树人的第一资源,其专业投入与工作状态直接关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和育人成效实现。然而,过重的非教育教学负担却挤压了教师从事教学、教研与学生指导的时间与精力。
中小学教师负担问题呈现“多源交织、形态多样”的复杂局面。从来源看,既有教育系统内部重复的检查评比与过度留痕,也有其他部门转嫁的“进校园”任务与临时摊派,还包括各类社会机构开展的商业性活动与调研。从形态看,既表现为占用备课休息时间的“时间挤压”,也表现为分散教学精力的“精力消耗”,还反映在重复填表报数等形式化流程上。这些负担不仅挤占了教师研究教学的时间,影响其专业发展与工作状态,也可能弱化学校育人实效,长远看更不利于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当前,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已具备推动重大变革的条件——问题流、政策流与政治流趋于汇合,“政策之窗”已然开启。一是问题流清晰凸显。教师负担过重已从个体感受上升为社会关切的公共议题。媒体持续报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建言、学术研究深入剖析、教师群体广泛发声,共同构建起强烈的问题意识。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若不能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教育质量提升将难以为继。二是政策流逐步成熟。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和教师抽调借用等事项,为减负提供顶层设计。之后各地相继出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减负清单”“白名单”制度等创新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政策工具不断丰富,实施路径日益清晰。三是政治流高度契合。当前,党中央强调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体现了鲜明的治理导向。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离不开一支安心从教、潜心育人的教师队伍。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社会期待与政策取向同频共振,为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政治氛围。“三流”交汇,系统推进教师减负的时机已经成熟。
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源头治理、过程优化与监督保障协同发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让中小学教师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心无旁骛地投身教书育人主责主业。
一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建立健全涉校事务准入机制,凡涉及学校和教师的新增任务,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前置审核,评估其必要性、合理性及对教学的影响。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实行年度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严禁层层加码、重复检查。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明确准入标准与数量上限,确保进入校园的活动服务于育人目标。坚决禁止将巡河护林、执勤站岗、商业宣传等非教育职能摊派给学校和教师,杜绝“责任甩锅”。
二要优化管理流程,释放教师主业空间。聚焦校内治理效能提升,减少内耗性消耗。严格规范教师抽调借用行为,明确期限、范围和审批程序,保障一线师资稳定。科学安排学校承担的社会考试任务,合理调配人员,避免挤占教师正常休息时间。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破解“文山”“表海”“App丛”困局。完善数据采集与共享平台,推动“一次填报、多方使用”,减少重复填报。清理整合各类政务App、学习平台,取消强制打卡、点赞投票、积分排名等非必要功能,防止技术应用异化为新型负担。完善课后服务配套机制,落实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确定教师参与强度与补贴标准。将课后服务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但不得简单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三要健全监督体系,压实减负主体责任。减负成效应以可感、可及、可查的方式落地。将教师减负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通过责任督学走访、教师匿名问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动态掌握负担状况。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设立专门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负担反弹严重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预警、通报、约谈,形成闭环管理。强化部门协同,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动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遏制向学校转嫁行政任务的不良倾向。同时,树立正确教育政绩观,将减负成效作为评价地方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管理者尊重教育规律、关爱教师群体,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在减轻教师“身体之负”的同时减轻“心理之负”。通过政策引导与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支持教育回归本源的良好生态。
(作者单位分别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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