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开封一民办学校给学生发放50万元奖学金的消息引发热议。校方回应称这笔奖学金来源于学生缴纳的学费,本学期共发放359万元,实行“学费返还式”激励机制,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该校成绩最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全额学费返还,其他学生则按照成绩分档次领取不同额度的奖金,成绩靠后的学生也能获得千元奖励。校方称这是学校多年的传统,家长对此普遍支持,认为这样的激励机制能让孩子“挣回学费”。
————————————————
教育不是理财项目,学习也不该被算作投资。当学费被重新分配为奖学金,激励的逻辑就发生了偏移——勤奋学习的价值被金钱化、量化,甚至被塑造成一种投资回报,会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把学习与“挣钱”挂钩,把“好成绩”当作“收益”的凭证。久而久之,这种物质化激励很可能削弱学生学习的内驱力。尽管成绩靠后的学生也能获得千元奖励,体现了奖励的普惠性,但这种按成绩分档的奖励机制本质上依然是对“唯分数论”的追捧。
(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联合学区 刘超)
传统奖学金制度遵循“优胜者独占”逻辑,将有限资源集中于顶尖学生,无形中强化了教育的金字塔结构。事件中的学校则将奖励结构从金字塔重塑为梯形,让更多学生享受到努力的回报。这种设计承认了每一个学生的进步都值得鼓励,无论他们处于什么起跑线。这种“看见每个人”的理念还是值得肯定的。
(福建省泉州五中桥南校区 吴森达)
任何单一机制都不应被神化为解决所有教育问题的万能钥匙。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警惕过度物质激励可能带来的功利化倾向。科学的激励机制应当是多元、立体的,既包含物质认可,也有精神激励;既看重学业成就,也珍视品格成长。学校在推行此类奖励政策时必须辅以相应的价值观引导,让学生明白真正的奖励不仅是手中的奖金,更是那个因努力而变得更好的自己。
(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小学 黄剑峰)
民办学校需要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奖学金细则,确保符合教育公益性原则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并遵循公开公平原则。同时学校制定的奖学金细则应报审批机关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评选标准、流程、额度等核心条款。如果该校发放奖学金来源清楚、报备清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更没有产生学生心理危机和不正当教育竞争,我们不妨对这种行为多一些包容。
(湖北省宜昌金东方教育集团 向爱国)
在民办学校快速发展阶段,一些学校为了争取更多优质生源、快速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家长认可度,会为成绩高的学生提供特殊待遇,比如免交费用、给予生活补贴或大额奖金。这种方式在后来被认定为是一种非正常的发展方式并得到纠正。该事件中的学校一个学期就将359万元学费大量用于奖励学生,而且单笔奖励达到50万元,与此前的行为性质相似。毕竟不是每所学校都有能力拿出巨额资金用于奖励学生,如此高奖励模式可能导致学校之间不公平的竞争,不利于一方良好教育生态的构建。
(云南省禄丰市第一中学 何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