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
本报讯(记者 史辛)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法律共5章32条,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目的,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二是健全使用规则。针对语言生活新发展,新增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物、政府主办的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以及境内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作用。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相关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四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增设“法律责任”专章,对违反法定使用情形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万景达) 2025年12月26日,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石家庄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江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通过央地协同、合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试点在7省4校启动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通过开展培养专项、加强机构建设、推进资源整合,高水平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实现了新拓展。通过加大师范生公费教育、强化办学条件支持、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探索了新模式。通过开展需求预测、科学进行培养规划、强化统筹配置,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推进教师供需衔接建立了新机制。通过加大硕士层次培养力度、提升本科层次培养质量、精简专科层次培养规模,教师培养结构实现了新优化。通过改革课程结构、优化课程内容、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实践能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取得了新突破。通过建设全球教师发展学院、完善交流合作组织、打造品牌项目,教师国际交流合作搭建了新平台。
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新部署,着眼全面推开教师教育改革,纵深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聚焦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强化精准测算、前瞻布局,加大调控,建立教师供需适配新机制。要聚焦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大学办教师教育、师范教育质量提升、教师培养模式创新、职前职后一体改革,构建教师培养新格局。要聚焦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夯实学科基础,拓展跨学科素养,提升数智教育素养,增强教育实践创新能力,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新体系。要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强化交流互鉴,注重品牌打造,着力扩大影响,探索高水平教师国际交流合作新路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政策供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
教育部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本报讯(记者 史辛)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分为总则、学籍建立、学籍变动、保障措施、附则五章,共27条。
《办法》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四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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