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 星期三
视点·惩戒之外
当谈话有了“法律底气”
余国庆

    新学期第一周,八年级学生小晨和七年级学生小浩在厕所发生冲突。我赶到时,小浩捂着脸在哭,小晨站在一旁,眼神里除了愤怒还有一丝从未有过的慌张。

    放在去年,这可能又是一起启动校纪处置程序的案例,但今年不同。开学前的行政会上,管理团队系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简称“新法”),关于学生欺凌治理、学校强制报告义务的条款,每个人都逐条研读。如果小浩的伤情达到轻微伤,学校必须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这就不再是校园内部的事了。但我更清楚,对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法律的震慑与教育的挽救之间需要一座桥。

    走进办公室,我对小晨说:“你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鉴定达到轻微伤,这不仅是我们学校的事,可能涉及公安机关介入吗?”话音刚落,这个平时“刀枪不入”的男孩,肩膀轻轻抖了一下。那一刻我意识到,作为一校之长,我的谈话第一次有了“法律底气”。那么这份底气,又该如何转化成教育的温度?

    小晨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他跟着奶奶生活,是德育处的“老熟人”。以往的谈话,效果都持续不了几天。但这次当我把法律条文平静地摊在他面前——不是威胁,而是告知——我看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他在认真听。“校长,我会被警察带走吗?”他问。我在他对面坐下,让视线和他平齐:“法律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包括你。今天,我们先不谈警察,谈谈你为什么动手,好吗?”他沉默了很久,然后点了点头。

    走出办公室,我对德育主任说:“这件事按新流程走,但要全程跟进,别让学生觉得被推给了法律就没人管了。”

    这件事之后,我牵头召开校务会,专题研究校规校纪修订。会上我提出:新法已明确底线,校规不能再笼统地写“严禁”。德育处需要拿出修订草案,在每一条违纪情形后面都要增加对应的法律条款,并且把学生看不懂的法律语言翻译成通俗表达,制作成学生能看懂的海报,贴在每个班级的公告栏里。

    修订后的校规在全校大会上公布时,我告诉学生:“法律划清了底线,但在底线之上,学校和教师永远是愿意听你们说话的人。”会后,有个七年级的学生跑来问我:“校长,如果有人打我,我怎么办?”这问到了关键。我当即要求德育处加快编制“学生冲突处置流程图”,从“发现”到“评估”“报告”“处置”再到“跟进”,每一步都有具体责任人。我们要让每个学生都知道:遇到冲突,有地方说、有人管。小晨的案例就是这套新流程的第一次实战检验。

    小晨的奶奶被请到了学校。我请德育主任把新法条款复印件摆在桌上,耐心解释:如果再严重一步,学校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不仅孩子要承担法律后果,监护人也要担责。老人家的表情变了,从“我听不懂”的无助,变成“我得听懂”的紧张。“那怎么办?”她问,“我能做什么?”

    我让德育主任拿出一份“家校共育建议书”,上面列了几条措施:每天放学后,小晨留校半小时,由德育处教师陪他完成作业;每周五下午,我和他谈心一次;奶奶每周给在外地的父母打一次视频电话,让孩子说说这周的情况。“这些事,我们一起做。”我对她说。家校沟通,从“责任移交”变成了“责任共担”。

    小晨的事处理完毕后,德育主任说:“以前我们像救火队,整天处理冲突。现在有法律托底,触犯红线的行为有明确出口,我们反而能静下心来做点‘慢’的事了。”

    什么是“慢”的事?我们开始系统推进:每周一节法治班会课,用校园真实案例让学生讨论;成立“学生冲突调解小组”,培训学生调解员,让他们先尝试沟通解决问题;建立“矫治教育档案”,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记录每一点进步,定期复盘。法律管的是“不能做什么”,教育管的是“还能做什么”。

    上周,小晨的数学老师告诉我,他第一次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了。昨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碰到小晨奶奶。她说:“校长,小晨现在回家会跟我说学校的事了。他说,法律是保护他的。”

    新法实施后,学校的德育工作如何跟上,作为校长我的困惑并不比教师少。比如,强制报告的“度”在哪里?到什么程度必须报告,什么程度可以在校内处置?法律没有量化标准,只能靠实践摸索。比如,接受矫治教育的学生回归班级后,如何避免被标签化?我们正在尝试“不公开+个别化跟进”,但真正融入需要更长的时间。再比如,一些家长虽意识到法律责任,但依然缺乏有效陪伴的能力。法律强制不了父母的爱。作为学校,我们能补多少?

    这些困惑,是我下一阶段的课题。但我越来越确信:当谈话有了法律底气,教育的温情会让学生明白——法律划清底线,是为了让你在安全的地方好好长大。作为校长,我的责任就是守好这道底线,让每一个学生都被看见、被理解、被爱。

    (作者系浙江省浦江县月泉中学校长)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