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到幼儿园参加幼小衔接课题研究活动,空闲时与园长和教师交流学习学前教育法的体会,他们对某些条款的理解并不是很准确。而且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一些网友的解读也有偏差,容易给基层学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带来困惑。今年6月1日起,学前教育法将正式实施,若相关人员不能准确认识其内涵,或将损害学前儿童的权益,影响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第一个问题,学前教育的定位在哪里。有人提出,“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并不是中小学教育的预备阶段,而是有其独特价值的一个特殊学段”“学前教育不是为儿童进入小学做准备的,而是为整个人生做准备的”。强调幼儿阶段发展的独特价值、为幼儿整个人生做好准备的认识是正确的,但否认教育的连续性,认为幼儿园不能为接下来的教育做准备有失偏颇。学前教育法提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幼儿园工作规程》也规定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既然学前教育的下一个阶段是初等教育即小学教育,那么说学前教育为小学教育做准备、打基础是顺理成章的。《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明确指出,3—6岁是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基的重要阶段,也是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的关键阶段,因此我们要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实施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为幼儿打好基础。 第二个问题,是“课程”还是“课程内容”。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于是一些园长便认为幼儿园不能教授任何与小学课程相关的内容。其实,将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理解为不教授任何知识是不严谨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都明确了学前教育的目标,不少内容与小学低年级内容有交叉。比如在生活环境中认识简单的汉字,会写自己的姓名;通过实物操作理解运用10以内的加减运算、认识简单的几何形体;初步了解常见动植物、常用科技产品与自己生活的关系;了解国旗、国歌、首都、民族等关于祖国的基本知识。另外,一些故事和绘本也可以在幼儿园阶段介绍给孩子。学前教育法规定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意在不能像小学课程表一样安排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不能直接或变相采用小学教材教辅进行教学,而非完全不传授知识。 第三个问题,克服怎样的“小学化”。2018年教育部《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把“小学化”界定为小学化的教育环境、课程内容和教育方式,前两点比较容易理解和实现,关于教育方式,不少幼儿园并没有厘清其内涵、范围。学前教育法提出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我们对此要有全面的理解,并非所有教育方式都要纠正,而是要改变那些不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教育方式,比如以讲授为主,布置习题作业、背诵默写任务,以及考试评分等。对于小学阶段教育提倡且适合幼儿的激发兴趣、启发引导、操作实践、合作探究以及生活化、综合化等教育方式,则是需要坚持和学习借鉴的。 学前教育法是学前教育的基本法,对学前教育的诸多问题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相关人员要深入学习、体会,才能更好地帮助幼儿度过学前教育阶段,同时也为此后的学习做好准备。 (作者单位系河北省廊坊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