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局内人
把握教育惩戒的快与慢
严 涛

    山西和广西两地近期相继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关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了教育惩戒适用范围、实施原则,以及执行、解除、申诉、救济与监督等。实践中,教师不仅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还要掌控教育惩戒的节奏,这也是决定教育惩戒效果的关键。

    “快”在控制,“慢”在决策。行为制止要快,作出最终惩戒决定要慢。

    快速控制的情形适用于正在发生、具有危险性、破坏性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比如打架、公然扰乱课堂秩序。教师必须立即介入,阻止行为恶化。调查评估之“慢”,适用于情节较为复杂、涉及多方或学生情绪激动需要冷静的事件,从而避免在情绪驱动下作出不理智的惩戒决定。

    教师对违纪行为要全面调查,不要急于下结论。“慢”下来,倾听各方陈述,搜集证据,了解行为背后的真正动机,明确是故意破坏还是无心之失、是个人问题还是集体矛盾。此时的“慢”是为了追求真相和公平。

    教师与家长联系不一定要“第一时间”,而应在了解基本情况、各方情绪稳定后,选择一个能进行有效沟通的时间点,而不是在事发时怒气冲冲地“告状”。与家长沟通的目的不是通知,而是寻求教育合力。教师要“慢”下来,向家长客观描述事件、说明学校的规则和惩戒的目的,共同商定帮助学生改正的方案。此时的“慢”是为了构建家校同盟。

    “快”在启动帮扶,“慢”在等待效果。发现问题后启动教育帮扶机制要快,期待学生内在转变和成长要慢。

    “快”在启动帮扶,是强调教育的即时性和主动性。惩戒不是教育的终点,而是开启更深层次教育的起点。一旦问题暴露,教师要迅速反应,将其视为一个教育契机,而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麻烦”。快速启动帮扶的目的是向学生传递一个关键信息:惩戒的是你的错误行为,但老师不会放弃你这个人,并且会帮助你走出来。

    “慢”在等待效果,是强调教育的长期性和规律性。行为的背后是认知、习惯和情感,人的转变是一个反复、曲折的过程,“慢”要求教师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定力,避免因急于求成而给自己和学生带来挫败感,从而走向简单粗暴的压制。

    教育惩戒权赋予教师一项权利,也是赋予其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用好教育惩戒权,需要教师成为行为问题的“诊断师”、个性化教育方案的“设计师”、家校合作的“协调师”和情感支持的“引导师”。教育惩戒中的“快”与“慢”,关乎教师对教育本质的理解——教育是“慢艺术”,教育惩戒的真正目的是能否促进每一个生命健康、向上、向善成长。

    (作者单位系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小学)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