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原住民”的身份并不意味着高网络素养,一些未成年人在信息判断上容易被情绪化内容裹挟,在算法推送中逐渐固化兴趣边界;在短视频、碎片化娱乐的持续刺激下,对系统性学习和深度思考缺乏耐心;在虚拟世界的即时反馈中,现实交往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反而被削弱。网络空间的复杂性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考验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心理韧性。 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未成年人处于人格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自我控制能力尚未完全成熟,对新鲜刺激和外部评价尤为敏感。网络世界的即时满足、无限延展等特性,恰恰放大了这一阶段的心理特点。这也决定了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不能简单等同于“限制使用”“防止沉迷”,而必须回到成长本身,从价值引导、认知能力、情绪管理等维度入手,进行系统性回应。 近年来,相关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为这一系统工程提供了现实支撑。2024年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网络内容治理、个人信息保护、防治网络沉迷和平台责任作出系统规范,为未成年人网络成长划定了清晰的法治边界。与此同时,围绕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分龄分类管理、适龄内容推荐、使用时长与功能限制、家长监护工具等提出细化要求,推动网络保护从原则性倡导向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实践延伸。 制度的不断完善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的治理,正从“被动防护”转向“主动育人”、从“堵漏洞”转向“建体系”。而网络素养正是连接制度目标与个体成长的关键桥梁,是把法律要求、技术治理转化为内在能力的重要一环。 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责任。网络素养教育不应只是信息技术课中的一项附加内容,而应融入育人全过程。通过引导学生分析网络热点事件、比较不同媒介的表达方式、讨论信息背后的内在逻辑,帮助学生理解信息如何被生产、被传播、被放大,从而逐步形成理性判断能力和价值自觉。这种能力的培养,本质上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在数字空间的具体展开。同时,学校应更加重视线下活动对青少年成长的支撑作用。体育锻炼、社团实践、艺术熏陶等面对面的交流体验,不仅有助于身心健康,更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真实而稳定的情感支持,帮助他们在虚拟与现实之间建立健康的边界。 家庭同样是网络素养培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现实中,一些家长在孩子上网问题上或过度焦虑、严加限制,或无力应对、完全放手,往往收效有限。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往往映射着其情感需求和现实体验。通过陪伴式引导、共同制定上网规则、讨论网络内容,家长不仅能够传递价值观念,也能增强孩子的参与感和责任意识。稳定而高质量的亲子关系,始终是抵御网络风险的重要屏障。 从更广阔的社会层面看,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提升离不开清朗、有序、富有引导力的网络生态。互联网平台作为内容供给和交互体验的主要载体,应在算法推荐、产品设计和功能设置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健康、友好的数字环境。与此同时,主流媒体和社会组织也应主动作为,通过创作优质内容、创新传播形式、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等方式,将主流价值与人文关怀融入网络空间,让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汲取养分、明辨是非。当技术向善、内容向美、治理向实,网络空间才能真正成为滋养青少年成长的沃土,而非诱惑丛生的迷阵。 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既是一道现实课题,也是一项关乎长远的系统工程,各方握指成拳方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底座。当了解网络、深度生活在网络中的这一代人学会判断、学会表达、学会担当,拥有稳固而清醒的精神坐标,数字时代才能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值得期待的明天。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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