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土地,我是陌生的。在那个城市与农村有着清晰界限的年代,我“有幸”出生在一个城市家庭,父亲是当时一个电影厂的正式工。当同学放学后依然需要跟随家长去地里劳作时,我的童年是搬来一条小板凳坐在屋外院子里唱歌。也许是因为远离土地,所以我的作业本和衣服总比同学看上去整洁得多。 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对土地产生特殊情感是在毕业分配到一个叫马鹿沟的地方去教书。学校四周除了靠北一面有一家住户,其余三面都是庄稼地。玉米地里,红豆藤缠着玉米秆向着阳光生长,玉米秆上冒出了“胡须”,地上间或有几个大大的南瓜匍匐着生长。还有土豆,像躲着我似的,偷偷在地下长大——当我看着附近村民从泥土里挖出土豆时,顿时生出新奇之感。 土地馈赠给乡民太多的果实,也养育了一代代淳朴的乡民,这种淳朴让我快速融入他们。赶集的日子,总会有家长给我送来一些蔬菜,甚至偷偷放在我的宿舍外就离开了。有时候,学生也会从家里捎来一些核桃之类的坚果,让我的日子过得津津有味,甚至到了周末都想不起来要回城。 从家到马鹿沟有一段是柏油路,而另一段上坡路就变成了泥土和石子混合的小路,小路两旁当然是无边无际的庄稼地。那一年春天,我推着破旧的自行车从县城返回马鹿沟,突然被一幅唯美的画面感染了。看着山脊上犁铧翻过的土地,就像一页页打开的书卷,每一页都是写给春天的文字——那是我在城市里从来没有见过的大自然的课本。 天很蓝,风很轻,土地在阳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大地在沉睡了整个冬天之后已经苏醒。“老牛拖着长长的犁铧,在春姑娘身后翻阅土地,那强劲的步伐是农人翩跹的舞姿……”这是我写给土地的第一首情诗。 那一年冬天,雪似乎比以往都大一些,看着学生的脚印从四面八方渐渐向学校汇聚,我突然在想:每一个学生都像是生长在土地上的庄稼,那些深深浅浅的脚印是他们向上拔节的印记。雪覆盖了大地,大地却依然回馈了一个个坚实的足音。 后来,终究是要回城里。城里有我的母亲,城里的坟地也埋着我的父亲。那时候的县城其实不大,一条老街贯穿城的东西。城外的小河边便是大片的庄稼地,地里依旧有玉米、有土豆、有青菜,黄昏的小路上依旧会留下我无数的身影。 而我,似乎更迷恋山林。城背后的文屏山并不遥远,某一个周末或者某一个闲暇的午后,我便会带着一本小说或诗集,在软绵绵的松针上休息,躺累了就坐一会儿,坐累了又躺一会儿,直到太阳下山、鸟儿叽叽喳喳开始归林。 山,是被托起的大地;书,则托起了我人生的另一个高度。 后来,我调入一座更大的城市工作。在这座刚兴起商品房的城市,我成为第一批“房奴”。我的房在城市边缘,可以看到周边一片片庄稼地里渐渐“长”出了楼房,坑坑洼洼的泥巴路也渐渐变成水泥路和柏油路。当我的四周被钢筋水泥的“森林”包围,我又写下一首送给土地的小诗:“在城市的土地上,我长不成一株庄稼,也站不成一盏路灯。” 城市在无限地膨胀,有时想弄一点泥土来养花,似乎也要开车到很远的郊外。但人们的生活也在不停地改善着,城市里渐渐多了一些或大或小的公园。晚饭后的公园里,人们或锻炼或漫步,享受着城市的欢愉;而面对人工圈出来的湖水、干净整洁的彩色小道,我却依然固执地怀恋着郊外的泥土气息。 那一个冬日的午后,或许是一时兴起,我沿着一条小路向城乡接合部的一片庄稼地骑行。庄稼地里有收割后剩下的玉米秸,旁边的土地里依然生长着白菜、蒜苗。远处有一对老人,男的在担水,女的在浇菜。那一刻,亲切的感觉再一次袭来。 城市依然是城市,而土地在大片大片的楼房后面,依然如故地喂养着这座城市。 (作者单位系云南省昭通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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