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版6月17日关于“纪律保证金”的一组文章中,潜海龙老师的文章坚持法律立场是完全正确的,但其论述止于“禁止”而未能触及“建设”,没有为身处困境的教师打开一扇合规而有效的窗;江大伟老师文章的视角我很欣赏,他看到了教师的无奈,也看到了支持系统的缺失,还明确指出“收回那2000元只是第一步”;赵世庭老师的文章更具系统思维,指出了三重无奈,提出了制度供给、家长责任、专业支持三条正路。 这组文章让我深受触动,合上报纸,一个问题却始终萦绕在心头——讨论似乎默认了一个前提:惩戒就是终点。 这让我想起近期热播的影视作品《铁拳教育》。剧中的政府成立“教权保护局”,派遣特种部队出身的督察官以暴制暴、整顿校园。每个单元剧情的终点几乎都定格在惩戒完成的瞬间,加害者被制服、被威慑、被送入少年监狱,故事便宣告结束。惩戒成了终点,而非教育的起点。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指出,惩戒的教育价值不在于惩罚强度,而在于帮助学生建立行为与后果之间的逻辑关联。正如阿德勒所强调的,“逻辑后果”应是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负责的手段。然而,一旦教育惩戒沦为单纯的报复或撒气,这条逻辑链就断了,学生记住的不是规则而是恐惧,教师换来的不是尊重而是对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5年来,围绕教育惩戒的讨论大多止于前半段:行为是否合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留存,对后半段即惩戒之后学生心理如何修复、师生关系如何重建、错误行为是否真正得到矫正则较少关注。 规则第十三条明确写道: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这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项,而是教育惩戒流程中的规定环节。 但在现实中,这条规定几乎形同虚设。惩戒之后学生被罚站、被批评、被请家长,然后就没了下文。教师忙着处理下一个纠纷;学生带着委屈或怨恨回到座位,表面服软,内心却十分抗拒。他不知道为什么要遵守规则,只知道“惹到这个老师就会倒霉”。 这就是“事后一公里”的缺失。没有沟通就没有认同,没有关怀就没有修复。教育惩戒成了一个孤立的惩罚动作,而非教育链条中的一环。当惩戒失去教育底色,就只剩下“惩”而没有“教”,这恰恰是当下教育惩戒失能的主要根源。 走出困境,不需要更狠的教育惩戒措施,而需要更完整的教育惩戒流程。 其一,将惩戒后的沟通纳入制度。实施教育惩戒后,必须有教师与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不是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而是让教育惩戒从“处理一件事”回到“面对一个人”的必经之路。 其二,建立校内心理支持与跟踪机制。对受到惩戒后出现明显情绪波动或行为反复的学生,应由心理教师进行短期跟踪辅导。教育惩戒不是一罚了之,而是教育干预的起点。 其三,将教育惩戒后的关怀纳入教师培训体系。许多教师不是不愿意,而是不知道怎样做,比如学生不配合怎么办、惩戒效果如何测定,这些具体而微的技能需要系统的培训支撑,而非教师个人的悟性。 《铁拳教育》的结局是“以暴制暴”的闭环,而教育的逻辑恰恰相反,教育惩戒的终点不在惩戒完成的那一刻,而在惩戒之后学生真正成长的那一刻。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三帆中学朝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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