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实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实践成果”可作为学位授予条件,这标志着我国博士评价体系从“唯论文”向多元标准转型迈出了关键一步。海外部分国家在这一领域探索较早,系统梳理相关制度设计可为中国构建多元化博士毕业标准体系提供参照。 产业项目导向下的毕业评价模式。在产业项目驱动下,一些国家专业博士的毕业评价标准直接与企业真实技术需求挂钩,以能否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工程学科为例,目前英国共有16个经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理事会认定的工程博士中心,分布在各研究型大学。这些中心与政府、企业共同承担博士培养的责任与成本,博士生需要花费75%的时间在企业合作项目中,另外25% 的时间则用于课程学习。具体而言,学生的培养方案包含授课和产业项目研究两个板块,学制通常为四年。博士生的毕业成果形式虽仍以论文呈现,但内容必须围绕产业项目展开,三位答辩委员中的两位来自校外,其中必须包含一位来自产业界的代表,确保产业话语权可以渗透进学术评价。 加拿大的大部分工程博士生可获得相关产业和政府提供的经费资助,学校注重培养他们的领导力,这种能力包含管理、识别产业问题、组织跨学科协作、推动技术转化等复合能力。如维多利亚大学的工程应用与实践领导力工程博士项目主要通过核心课程、技术选修课程和深入企业参与实践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应用领导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学生需要独立完成一项应用型创新项目作为毕业成果,形式包括设计原型、设计计划、专利发明、计算机模拟程序等其他先进成果,这些成果由教职员工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进行评估。 以非论文成果为依据的毕业评价模式。美国在工程博士领域建立了成熟的分类评价制度,认可多种非论文形式的实践成果作为毕业依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工程博士项目被视为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该项目专门面向在职申请者,课程体系包括基础课、伦理课和研究计划,要求毕业生产出包含原型、视频、模拟、专利申请等在内的作品集作为毕业成果,成果形式更贴合工业界和公共部门的实际需求。项目明确指出,以工程实践和应用为核心,旨在为工业界或公共部门培养技术领导者。此外,欧道明大学要求工程博士的论文项目能够解决公众、行业或政府面临的实际复杂问题,并提供综合考量技术、社会、政治等方面因素的解决方案;得克萨斯农工大学允许以实习报告代替传统论文。 日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论文博士”与“课程博士”并行的制度。在“论文博士”的培养模式下,候选人不需要在学校修读课程,提交博士论文并通过大学评议会审查即可被授予学位。这项制度的关键在于不修课程,即可以实践研究成果替代课程学分要求。申请者需提交基于长期研究工作撰写的博士论文,该论文需要体现独立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审查环节包括论文评审和专门科目考试两部分,如神户大学要求对申请者的日语和英语能力进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从事专业学术研究所需的语言能力。“课程博士”则需要修完博士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并考试合格。该模式强调培养过程,“论文博士”强调成果本身。日本这种差异化的培养路径为不同类型的研究者提供了适配的博士学位获取方式。 分类知识产权管理的配套支撑模式。当实践成果替代论文成为博士毕业依据后,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与学术公开之间的矛盾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荷兰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荷兰在国家层面推出了“国家IP协议条款原则”,确保研究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时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市场一致性,明确了学术IP分配和股权结构的规则。在高校层面,荷兰高校致力于将知识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和培训嵌入博士培养中。以埃因霍芬理工大学为例,该校知识转移办公室与各研究中心合作,为相关领域的博士生与博士后开展专项IP培训;特温特大学的知识转移办公室则根据项目资助方和博士研究成果性质的不同,在博士生入学阶段便与各方协商成果的归属与使用权限,这种做法有效避免了知识产权争议对学生的影响。 博士毕业标准的多元化绝非对学术论文价值的否定,而是对知识生产形态日益丰富、社会人才需求分层的积极回应。博士学位的价值不在于产出论文,而在于其成果是否真正推动了知识的边界,或解决了真实的产业难题。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应建构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有效兼容学术创新与实践贡献的博士毕业标准体系。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博士毕业标准多元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分类且贯通的制度体系。一方面,需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需要打通实践与学位之间的壁垒,让专利、作品、技术方案等成果类型获得与论文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学术认可。这一切都离不开配套制度的支撑,尤其是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框架和产业评价机制。 (作者分别系浙江大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在开放科学领域有效参与全球治理研究”的成果,项目批准号:22JZD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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