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负暄琐话
王献之:风流为一时之冠
朱少山

    东晋太元十一年,一个43岁的中年人在病榻上走到了生命终点。临终之前,道士按惯例让他忏悔平生过失,他沉默良久只说了一句话:“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这个至死仍为一段被迫离散的婚姻而抱憾的人便是王献之。唐人修《晋书》,于其本传中冠以“风流为一时之冠”七字,《世说新语》亦赞其为“一时之标”,可谓定评。

    王献之出身琅琊王氏,是王羲之的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他生活的时代,门阀政治臻于鼎盛,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等士族共掌朝局,皇帝垂拱而已。士人崇尚清谈、讲究容止,追求精神上的超脱和人格上的独立,后人称之为“魏晋风流”。王家父子兄弟皆擅书法,他自幼浸染其中,却又始终试图挣脱父亲的巨大光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在王羲之七子中,王献之排行最末,却是艺术成就最高者,与其父并称“二王”。

    王献之留给时人的第一印象竟是寡言。在那个以清谈为尚、以辞采相高的时代,口若悬河者往往博得盛名,而王献之偏偏反其道而行。他与两位兄长同去拜谒谢安,二兄高谈阔论、滔滔不绝,王献之却只寒暄了几句。客人走后,谢安被问及王氏兄弟的优劣,给出的答案出人意料:“小者最胜。”问其缘故,答曰:“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推此知之。”

    然而,寡言不等于怯懦。王献之幼年时观看门生赌博,见局势不利便脱口而出:“南风不竞。”门生戏谑道:“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不料王献之瞪目反驳:“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一个孩童竟以两名才秀名士自期,其早慧与自尊令人惊叹。王献之的寡言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不屑多说;他的沉默也不是退缩避让,而是内心自有定见。

    太极殿落成,宰相谢安想请王献之题写匾额,派人将木板送去。王献之面露不悦,竟说“可掷著门外”。谢安委婉劝道:当年魏朝韦诞等人也做过这样的事,不料王献之正色答道:“魏祚所以不长。”这番话的背后其实还有东晋门阀士族特有的身份意识——与北方士人依附皇权不同,东晋士族与皇帝“共天下”,他们有足够的底气保持独立姿态。

    这种傲岸还体现在王献之对自身艺术成就的态度上。有人问他的书法与父亲相比如何,王献之答曰“固当不同”,追问之下则只说“外人那得知”。“不同”二字蕴含着一个艺术家最可贵的自觉——他不愿成为父亲的复制品。事实上,王献之的名气甚至一度超过王羲之,士人学书多以王献之为宗,直到梁武帝和唐太宗推崇王羲之为“书圣”,王献之的光芒才暗淡了许多。

    王羲之的字雍容华贵、法度精严,而王献之不甘于此,他创造了“破体”——一种介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的新书体,书写起来更加自由流畅。他进一步创造了“一笔书”,字与字之间连绵不断、气势贯通,宛如江河奔涌,成为后世狂草的雏形。如果说王羲之的书法如儒家君子般温润如玉,那么王献之则更近于道家名士般飘逸不羁。

    《鸭头丸帖》不过15字,所叙不过是药效不佳与友人约饭之类的琐事,却被王献之写得开拓流利、节奏跌宕。此外,《中秋帖》笔势连绵、一气呵成,被乾隆列为“三希”之一;《洛神赋十三行》则被推为“小楷极则”。唐人张怀瓘《书断》评曰:“子敬行草之外,更开一门,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兼之者得其道,谓之‘破体’。”这“更开一门”四字便是王献之一生所愿。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在艺术上开宗立派、在人格上傲然自立的人物,在命运面前却无力挣扎。王献之的原配夫人郗道茂是其表姐,二人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然而,新安公主看中了他,执意要嫁,朝廷便命他与郗氏离异,改尚公主。为抗婚,王献之竟用艾草炙伤双脚,却终究无法挽回。他可以在谢安面前傲然说出“魏祚所以不长”,可以在顾辟疆园中被驱赶而“怡然不屑”,却无法主宰自己的婚姻。

    与这份遗恨相映照的是王献之与兄长王徽之的生死之情。二人同时病重,王献之先一步离世。徽之闻讯奔丧,取过弟弟心爱的琴,弦既不调,掷地哭喊:“子敬,子敬,人琴俱亡!”恸绝良久,月余亦卒。那个寡言的人已经永远沉默,只剩下兄长的恸哭回荡在历史的烟云之中。

    唐人修《晋书》,将王献之附于其父传后,却以“风流为一时之冠”七字总括其生平。这“风流”不是轻浮的举止,而是沉静中的锋芒、傲岸中的坚守、艺术上的开创、情感上的深挚。王献之只活了43岁,却在书法上挣脱了父亲的影子,也在尘世中留下了永恒的遗恨。前者使他与父亲并称“二王”,后者使他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

    时至今日,那个1600年前的贵族公子,依然鲜活如昨。

    (作者单位系广东省东莞市石龙中学)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