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自主权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和人才活力的关键。学校与政府的权力边界如何界定,学校内部的人事自主权如何行使,区域在探索激发学校人才活力的过程中怎样作为?基于上述问题,笔者通过资料分析、走访观察、当面访谈等方式深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育局及基层学校,系统呈现天津市在探索扩大人事自主权改革方面的行动及成效。 创新招聘模式,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招聘是教师进入学校的重要环节。什么样的教师符合学校需求学校最清楚。为了提升学校招聘自主权,天津市教委鼓励各区县对具备条件的学校放权,由学校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根据实际需求创新招聘模式。对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简化选拔程序;对音体美等技能型岗位探索采用先“技能素质测试”“模拟讲课”再笔试的方式等。2023年,天津市教委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依托,将“中小学教师自主公开招聘”作为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重要项目向各区县公开揭榜挂帅。 和平区作为入选的试点区,已连续多年向学校释放招聘自主权,目前学校已具有自主制定教师招聘条件、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和参与面试、考察和确定拟聘人员的权力。自2024年开始,和平区还赋予了学校赴外地高校自主招聘的权力,进一步拓宽了学校招聘的渠道,提升了教师招聘的质量。蓟州区2022年赋权蓟州区第一中学根据需要自主实施招聘计划,成为该区首家自主招聘教师的学校。 通过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学校在遵守上级关于教师招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校自身师资队伍状况、教育教学特点、校园文化建设等选择合适的教师,凸显学校作为聘用方的主体地位,建设符合学校实际需求的教师队伍。 下放职称评审权,提升学校自主管理能力。职称评审是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教师最关注、最敏感的关键性事件。2022年之前,与其他地方一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由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学校只享有推荐权。随着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天津市教委自2022年开始探索下放职称评审权,将直属学校南开中学、实验中学作为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中级自主评审试点学校。 试点学校自主制订评审方案,在符合天津市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出台本校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经过两年的自主评审,职称评价标准更符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激发了教师活力。2023年7月,又有5所学校申报进入职称自主评审试点。2024年初,市教委将其他4所市直属校也纳入试点范围,逐渐形成以点带面、以校带区的局面。职称评审权下放是政府将专业性权力赋予学校,逐步培育学校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创新交流轮岗模式,激发教师主动流动意愿。教师交流轮岗是新时代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配置师资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到体制上的路径依赖、职业上的岗位变化、生活上的空间变动等问题,全国各地教师交流轮岗成效并不平衡。 天津市教委在整体把控国家对教师交流轮岗要求的基础上,对于轮岗管理的具体模式交由区县及学校自行探索,形成了符合区域实际需求、激发教师流动意愿的交流轮岗模式。如滨海新区自2021年起采用有经验教师与新招聘教师调配联动结合的方式,即A校有经验的教师通过交流轮岗到B校,原计划为B校招聘的新教师安排到A校;静海区作为城乡并存的区域,实行城乡大循环和乡镇内部小循环的教师交流轮岗模式,在优化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素质的同时,加大乡镇内部学校教师交流,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同的交流轮岗模式,既体现了区域管理特色,也在不同程度上激发了教师主动交流的意愿。 强化教师聘后管理,杜绝教师倦怠躺平。在现实中,许多学校面临部分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出现职业倦怠、发展动力不足,而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空间受限、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如何针对不同类型教师群体激发工作活力,重视教师聘后管理成为天津市教委考虑的重要问题。2023年底,天津市教委联合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打破“一聘定终身”,对高级职称教师的聘任实施动态管理,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在市教委的放权下,西青区积极探索竞争性用人机制,适度下放教师管理权限,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以实际工作岗位重新确定聘用岗位和工资待遇,使广大教师从被动接受工作安排变成主动争取工作岗位,进而解决教师队伍职业倦怠问题;河北区为了杜绝教师“躺平”精心筹划教师考核评价,将教师完成的课时量、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师德师风等纳入日常考核、绩效工资、考评绩效奖励、学期考核、职称评聘中,以此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两个区从区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为学校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激发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 新时代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不仅体现为制度创新,实质是治理方式的转换、权力关系的重构。政府下放权力赋予区域和学校人事管理权,激发学校人才活力和办学活力是新时期国家对教育治理变革的必然要求。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发展规划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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