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的选拔功能在测量标的与目标适切性上已经“失效”,然而比失效更为严峻的是异化。工具丧失效用时不会自动退场,反而可能借助路径依赖与利益固化由手段倒置为目的,这正是当前评价危机的深层来源。诺斯指出,制度一经确立,便可能通过报酬递增与自我强化机制持续存续,即便其初始效率理由已经消失。就教育评价而言,这种制度持续性主要来自四重锁定。 其一,已有成本锁定。教师的专业能力、学校的组织形态与时间安排,以及家庭围绕考试竞争的培训和居住投资,均与现行教育评价体系高度耦合。制度变迁的阻力并非源于主体间的合谋,而更多是分散主体基于自身利益作出的理性选择的聚合。其二,协调失灵锁定。即使各方均意识到现有格局属于集体非理性,但单个主体率先退出仍可能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而无人能够独自改变系统均衡。其三,观念锁定。制度不仅存在于正式规则中,也内化于社会成员的观念结构。“考试改变命运”的观念已内化为深层的文化图式,持续塑造着家长的期待、教师的职业信念和学生的自我认知。其四,公信力的约束。现行教育评价体系最重要的制度资产,是其在长期运行中积累起来的公信力。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表现性评价尽管在理念上更为贴近育人目标,但实施均须引入专家判断,在专业共同体的自律机制尚未健全的现实条件下,专家判断的空间很容易被社会舆论理解为寻租的空间。公众的质疑通常并不指向评价者的专业能力,而是指向程序能否有效抵御干预,这也解释了何以一些同类的评价方法在其他教育体系中运行良好、移植到我国却步履维艰,差别不在技术层面,而在于配套的社会信任体系。 ➡摘自李永智、刘芳《教育评价的异化:选拔功能对育人功能的遮蔽》,原文载于《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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